- 服裝鞋帽(25類)
- 酒商標(33類)
- 食品商標(29類)
- 醫藥商標(05類)
- 方便食品(30類)
- 科學儀器(09類)
- 日化用品(03類)
- 餐飲住宿(43類)
- 廣告銷售(35類)
- 健身器材 (28類)
- 更多
熱門商標推薦
熱門商標推薦
熱門商標推薦
熱門商標推薦
在分類中搜索“”
熱門商標推薦
熱門商標推薦
熱門商標推薦
熱門商標推薦
提起黃渤的名字,相信沒有人不知道的。作為國內一線演員,黃渤以其高超的演技贏得了廣大觀眾的認可。
提起黃渤的名字,相信沒有人不知道的。作為國內一線演員,黃渤以其高超的演技贏得了廣大觀眾的認可。
不過,説起“黃渤酒莊”,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聽説過?看字面意思,應該是黃渤開的酒莊吧。事實是這樣嗎?其實“黃渤酒莊”並不是黃渤的酒莊,他們之間並沒有關係!
近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就王某訴國家知識產權局、第三人黃渤一案作出了一審判決,認為王某申請註冊的“黃渤酒莊”商標損害了黃渤的在先姓名權,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黃渤訴“黃渤酒莊” 侵犯姓名權!
王某於2017年5月12日提出“黃渤酒莊”商標註冊申請,並於2018年5月7日被核准註冊,核定使用在第33類“果酒(含酒精);蒸煮提取物(利口酒和烈酒);葡萄酒”等商品上,商標權專用期限至2028年5月6日,商標權人為王某。
2018年7月5日,黃渤向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商標無效宣告申請,商標評審委員會經審理認為爭議商標損害了黃渤的在先姓名權,應當予以無效宣告。王某不服,訴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經審理認為,黃渤提交的證據可證明黃渤的姓名在爭議商標的申請日前已被“果酒(含酒精)”等商品的相關公眾所熟知。
本案爭議商標由普通字體的文字“黃渤酒莊”組成,其核定使用在“果酒(含酒精)”等商品上易使相關公眾認為其所標識的商品系出自黃渤的酒莊或與黃渤存在特定聯繫。尤其是原告與黃渤的户籍地同處山東省,其在2017年申請註冊爭議商標時對黃渤的姓名及知名度理應知曉,爭議商標的申請註冊具有不正當利用黃渤姓名牟利的目的,損害了黃渤享有的在先姓名權。商標評審委員會認定正確,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予以支持。
王某有關“黃渤”系“黃渤海”簡稱的主張沒有事實依據,不構成爭議商標未構成損害第三人在先姓名權的抗辯事由,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對該主張不予支持。
綜上,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原告王某的訴訟請求。
明星姓名屢遭搶注 商標保護需加強
其實,類似於黃渤這種名人姓名遭搶注的案例有很多,比如前段時間沸沸揚揚的敬漢卿姓名遭搶事件,還有更早的林志玲、劉德華、葉問等等名字都遭遇過商標的搶注。一方面,這體現出了商家搶注商標謀取利益的不良行徑,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名人商標保護的意識有待提高。
我國《商標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這其中的“在先權利”是指申請註冊商標不得與他人以獲得的著作權、名稱權、外觀設計專利權、肖像權、姓名權等權利相沖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規定:政治、經濟、文化、宗教、民族等領域公眾人物姓名不能註冊為商標。
《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經營者不得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姓名;不得實施足以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的混淆行為。
搶註名人的姓名成為商標,主要是看中其背後的名氣,可以省去一大筆宣傳的費用。但是,對一家企業來説,想要品牌有長遠的發展,更需要選一個適合自己的商標名,通過產品和服務的質量,在消費者良好的口碑上建立品牌知名度,而非通過搭便車、蹭名牌的方式去獲得一時的經濟利益。
中細軟集團專注知識產權服務19年,有任何商標疑問歡迎隨時諮詢小知。
【四方速遞香港】
文中部分圖片來源於網絡,版權屬於原作者,僅以配圖表達,無他意。若有不妥之處,請聯繫我們刪除,感謝!
聲明:凡本網註明"來源:中細軟"的作品,均為本站原創,侵權必究!轉載請註明“來源:中細軟”並標明本網網址www.gbicom.cn!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中細軟)”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繫的,請在相關作品刊發之日起30日內進行 。聯繫方式:400-700-0065在摘編網上稿件時,由於網絡的特殊性無法及時確認稿件作者並與作者取得聯繫。為了保護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及時準確地向權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費,請作品著作權人及時與本網站聯繫,以便支付稿酬。
關於我們| 推廣服務| 法律申明| 聯繫我們| 合作伙伴| 意見反饋 網站地圖
中細軟集團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ICP備15031491號-2
地址:北京市房山區長陽路中細軟知識產權科技園中細軟大廈 傳真:010-58143981 全國免費服務熱線:400-700-0065
電話號碼錯誤,請重新輸入
信息保護中,請放心填寫